Ⅰ、指引简介
A.定义
约束物品是指任何用于病人身上或用于病人周边的装置、物料或器具,使病人的活动受限制。常用物品包括:安全背心、软布条、软布手套、座位安全带、连桌面座椅、床栏及有垫护腕等。
B、使用约束物品可能带来之不良后果
1、因不能活动引致身体及功能疾病
--增加医院感染及压疮发病率
--全身状况转差
--功能衰退,例如:失禁、行动能力减退
2、因约束引致心理疾病
--精神压力
--激动、攻击性、谵妄
--意志消沉、侮辱、孤立、愤怒、惊慌
--养成依赖性
--退缩、无助、减少自主及降低自尊
3、因约束导引致身体受伤
--缠颈而造成的呼吸窒息
--胸部受压而造成的窒息
--肠脏梗塞
--试图松脱约束导致的摔跌创伤
--皮肤创伤及溃疡
--神经损害
Ⅱ、使用约束物品一般原则
1、约束物品不能随便使用,只能作为最终考虑。
2、约束物品只应在其他护理方法不能达至预期效果时才使用。
3、须尊重病人尊严与不受约束的权利。
4、定期评估需要、情况及预期效果。
5、向病人及家属解释使用约束物品的原因。关于使用前先获取病人/家属的知情同意。
6、约束物品必须根据护士专业判断使用。
7、使用约束物品不需要医生开医嘱,但须清楚记录使用的原因及使用期间的观察,如有需要应咨询医生的意见。
8、在非紧急情况下,约束物品的使用应由医生、护士及病人、家属共同决定。
9、约束物品不应只为方便医务人员而使用。
10、使用时间必须为最短,若不需要应即解除约束物。
11、在使用期间须记录使用约束的原因、时间及观察结果。
12、定时观察病人的状况及照顾病人的需要。
13、定期试用其他护理方法与较少限制的方法并记录其结果。
14、护士应具有足够观察与使用约束物品的训练。
15、约束物品绝不能作为一种惩罚或替代护理病人的方法,
Ⅲ、约束物的应用
A、不需约束
1、病人行为正常,有定向力,并不需要任何约束装置。
2、病人在椅/床上有轻微滑下或过急站立倾向。此类病人有足够自理能力及只需要稍为提醒而非使用约束,例如:可自行解开之座位安全带。
B、需要约束
此类病人可能有以下情况“
1、病人有精神或认知障碍而可能对个人或他人造成严重危险,例如:昏乱、过分活动、暴躁等。
2、病人需要使用维持生命仪器期间,静脉导管/中央静脉压导管、气管内导管/气管切开导管等,可能需要使用约束物以确保有效的治疗。
3、如已使用其他护理方法但病人任有可能高度跌倒风险。
4、病人有行为问题而可能对个人或他人造成严重危险,例如:伤害让人、伤害自己、暴力倾向、好斗、扰乱等。
Ⅳ、评估
使用约束物品最佳方法是在使用前仔细评估病人的需要,包括:疾病、身体、精神、心理、行为及环境因素。并为病人制订护理计划。
1、疾病状况
--感知功能,例如:视觉障碍、听觉障碍等
--所患疾病,例如:感染
--药物使用,例如:药物剂量是否与病人的年龄符合、药物互相影响的可能性等
2、身体状况
--日常活动水平
--身体稳定性、肌肉力量、耐力、关节活动范围
--坐姿及平衡
--活动能力及步行稳定性
--小肌肉协调
--日常活动跌倒风险
--康复机会
3、精神状况
--清醒程度、专注及集中能力
--人物、地点、时间定向性
--近期及远期记忆
--判断能力
--沟通能力
4、心理及行为状况
--暴力或好斗行为、过分焦虑或挫折、情绪、害怕跌倒、游走行为
5、环境情况
--环境阻碍可引发病人跌倒,例如:地面湿滑、病床过高、座椅或病床不稳
--环境打扰而刺激病人,例如噪音
--座椅装置物、座椅、轮椅及助行器的合适性